关于我校招生工作的严正声明
发布人:潘纯  发布时间:2026-07-02   浏览次数:10

广大考生及家长:

近期,我校陆续接到考生来电反映,个别自媒体机构或个人散布可通过“指标生”“托关系”等途径实现“入学”“补招”“补录”“转学”的不实信息。此类虚假宣传严重扰乱我校正常招生秩序,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校在全国各招生省份均不设预留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考试局、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计划发布、考生投档及征集志愿录取的唯一合法渠道。

二、凡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且四项结论均为合格。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据合格名单及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我校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通过计算机远程系统实施录取。考生录取信息可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网站查询。

未参加公安院校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或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可能被我校录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也无法通过转学流程转入我校就读。

三、我校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宜。任何以我校招生名义向考生收取“活动经费”“赞助费”等费用的行为,均属违法。对于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组织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我校招生相关信息发布渠道如下:

学校主页:https://www.njpu.edu.cn/

录取查询网址:https://apps.eol.cn/2522/recruit/

微信号:南京警察学院

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非正规渠道的虚假承诺,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南京警察学院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