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吸引和补充我区公安机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优化我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结构,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自治区于近期开展2014年面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及部分地方院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为确保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招录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成立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部门、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相关人员组成的招考工作组。
二、招考对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及公安机关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参加2013年国家公务员笔试取得成绩,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此次招录使用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报考自治区公安厅及新疆警察学院职位总分不低于90分,地州市公安机关职位总分不低于80分,县(市、区)公安机关职位总分不低于70分,以上均不限定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三、实施步骤
招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6日—5月19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5月26日上午8: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开始。
2.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资格审查由招考小组组织实施,主要审查面试入闱人员参加国家公务员笔试成绩、身份证、《资格审查表》(附件1)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5月27日-28日上午8:30、下午13:30开考。
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面试组织实施
招考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就业指中心协助招考工作组,安排面试日程并发布公告,及时通知面试考生。
3.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达到笔试分数线,根据报名职位组织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4.面试要求
(1)担任面试考官的人员必须持有自治区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考官在面试时要做到公平、公正。
(2)面试前要进行“双抽”,即对考生、考官进行抽签。所有考官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生要严格按照考试顺序号进行管理,严禁考生向考官透露本人相关信息。
(3)参加面试的考生要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并抽签,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考场设置
一个面试考官组设置面试考官5人。
面试考场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和计分席,按照结构化面试的要求分别摆设。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得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3位面试考官平均得分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如有异议,可予以解释。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四)调剂
调剂时间:5月29日
总成绩未进入报考职位招录计划数1:1比例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六)体检
时间:2014年5月30日
地点:临时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体检按照招考职位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视力要求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执行。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按照统一组织参加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招考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调剂。
(七)考察和政审
考察时间:2014年5月31日- 6月6日
招考小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协助。考察按照职位拟录人数1:1的比例进行,按面试、体检合格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考察、政审(见附件4)。
(八)公示
招考小组从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成绩汇总表》(见附件5)、《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6),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下达录用通知,用人单位办理录用等有关手续。
四、要求
(一)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对考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招考工作组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员以及社会监督,保证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建立健全考试录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安全。工作人员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使用管理工作。
(四)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范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附件:1.资格审查表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特殊标准(试行)
3.政审有关要求
4.成绩汇总表
5.拟录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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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