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务员检察系统招考申报19日开始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4-14   浏览次数:140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由于我省检查系统公务员招考部分职位实行“先报职类后报职位”,且个人条件是否符合招考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考单位在面试前进行,所以省检察系统近日下发通知,将在19日、20日两天,以及21日、22日两天分别对2010年全省检察系统招考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展开资格复审及职位申报。选择职位参加面试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由高分者优先选择。


  据介绍,资格复审是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对报考司法警察职位考生的身高、体重、视力进行目测。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不得有他人陪同。


  根据《黑龙江省2010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项目生、西部计划青年志愿者加10分的考生职位申报时只能选择县、区级检察院,加5分的考生不受此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