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1年江苏籍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0-09-08浏览:124

 

 
关于核对2011年江苏籍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总支、直属支部:
毕业生生源地信息是各地公安机关编报招录职位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江苏省公安厅做好江苏籍毕业生生源确认工作的要求,现将源自招生信息库的《2011年江苏籍毕业生信息核对名单》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此次生源信息核对及生源地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毕业生名单中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区队、生源地等信息。学生身份证上的姓名应与名单中的姓名完全一致,若不一致,应说明原因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否则将影响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毕业生名单中无身份证号码的请补充填写,身份证号码有差错的将错误的数字划掉,在原数字上方用黑水笔写出正确的数字,数字填写要工整清晰。
二、核对江苏籍毕业生名单上的学生人数与本区队的实际人数是否一致,多余的请划除,缺少的请补充在后面。
三、核对毕业生生源地区。我院江苏籍毕业生一般按学生高考前户籍所在地区(生源地区)确认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变更生源地区,其中,异地高考的学生必须申请变更生源地区到高考前本人户籍所在地区,因没有申请而导致公安机关不予确认其生源的,责任自负。
(一)因异地高考,生源地区变更为高考前户籍所在地的,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供家庭户籍证明、高中学籍证明;
(二)因父母工作调动,生源地区变更为父母现工作所在地的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供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和组织调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因行政区划调整,生源地区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生源地区的,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供辖区派出所证明。
上述情况生源地区变更申请材料由学院审核,经相关市、县公安机关确认后,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审定。毕业生变更生源地申请相关公安机关不予确认的,则不能取得公务员报考资格。
毕业生申请变更生源地区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公务员考试报名资格。
四、各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生源信息的核对工作,把相关政策告知每一位江苏籍毕业生。毕业生生源信息核对后,要求学生本人在签名栏内签字确认,大队长、所在区队中队长在名单后签字。汇总表须经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2010年9月10日前,各总支、直属支部将《2011年江苏籍毕业生生源信息核对名单》、《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1年毕业生生源地变更申请情况汇总表》、《公安警察院校江苏籍毕业生生源地信息登记表》报送学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1.公安警察院校江苏籍毕业生生源地信息登记表
       2.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1年毕业生生源地变更申请情况汇总表
       3.登录学校就业网:用户名:07级学生学号,密码:666666
 
学生工作处
                                     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2011年江苏籍毕业生生源地信息登记表.xls (17 KB)
2011年江苏籍毕业生生源地变更情况汇总表.xls (1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