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中为我县公安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计划
招聘对象为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计划为30人,其中女生不超15%。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良好;
(四)具备从事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报名时间: 8月 27日-9月15日。
报名地点及办法:电话报名 0543-5356068-惠民县公安局政工室;手机:13563067868 张主任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报名者须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张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县人事局、县公安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学院提供的考试成绩及报考人员现实表现,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9月16日开始进行为期1天的面试。
面试地点: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五、聘用及待遇
确定聘用人员后,由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一式三份)。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报考、调往外地单位,期间可以报考本局公务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根据国家规定执行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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